我觉得是后者。
我任由他牵着手,很久,才和他说,“邵之,我不走。”
“别走。”他说,又安心睡去。
二十七岁的生日夜晚,我坐在陆邵之床边,坐了整整一夜。
直到天色大亮,手中那条温毛巾早已变凉变干,才轻手轻脚起身,双腿麻木,缓慢走回自己的公寓去。
我常常想,为什么会那样喜欢陆邵之。
或许起初是一见钟情,后来就开始飞蛾扑火。
如同悬崖纵马般,奋不顾身跃入绝无圜转余地的深渊,越坠越深。
起初只是喜欢,喜欢到最后变成一种执念。
在和陆邵之的关系上,我完全违背了自己遵从的经济学性人原则。
不遗余力地付出,一点也不看收益率,连自己都觉得疯狂。
又看着沉没成本自我感动,执着地幻想陆邵之有朝一日幡然醒悟。
许是时间缘故,日日推拒我久了,陆邵之也逐渐放低了底线。
加班到深夜从公司出来时,被我牵住手时,也不再瞬间抽开了。
他的公司做得越来越大,早就不需要挨家挨户去求投资,愿意给他送钱的资方一抓一大把。
我以为生活或许会如此平静如水下去。
温水煮青蛙再过上几年,或许我和陆邵之也就顺成章地牵手,接吻,在一起。
甚至和他开玩笑说,“为了牵上你的手,用了四年。按这个进度,是不是要再等四年,才能和你接吻呀?”
可是阔别四五年,陆邵之那位前女友,却忽而出现在我们小区门口。
我有幸看了那场大戏,楚楚可怜的美女哭得梨花带雨,问陆邵之,“难道我们之间一点感情也不剩了吗?”
我像个吃瓜群众,拎着一杯咖啡路过,置身事外一样站在四五米远,心里戏谑地笑了笑。
天下冉冉皆为利来,白妍太蠢,把爱慕名利赤裸裸写在脸上,实在是太难看了。
又见陆邵之把自己的小臂从白妍手中抽出,冷冷上了车,扬长而去。
之后一段时间,我常常能看见白妍。
我在宁市虽然没什么根基,却实在和陆邵之公司的同事们关系要好,白妍一出现,翻来覆去有人暗暗来提醒我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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